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问题集锦
1、请问野生动物的基本概念是什么?野生动物保护级别是怎么区分的?
答:野生动物是指所有非经人工饲养而生活于自然环境下的各种动物。学术界一般将野生动物界定为:凡生存在天然自由状态下,或者来源于天然自由状态的虽然已经短期驯养但还没有产生进化变异的各种动物。野生动物具有的特征:一是野外独立生存,不依靠外部因素存活,二是具有种群及排他性。
保护野生动物指纳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和2017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名录。
野生动物保护级别是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发布)区分的:具体区分有两个方面:一是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如:大熊猫、金丝猴、老虎、雪豹、亚洲象、梅花鹿、 朱鹮 、丹顶鹤、中华秋沙鸭、中华白海豚、白鹳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如:穿山甲、黑熊等 。红隼、小鸦鹃、黑耳鸢、震旦雅雀(兴化有分布)。二是分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生态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名录由国家林草局发布)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省政府发布)。
2、请生态环境局介绍一下徐马荒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并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素有苏中“沙家浜”美誉的徐马荒重要湿地保护区位于兴化市千垛镇西南部,拥有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和浓厚的乡土文化内涵,特别是湿地核心区域中生态系统多样,植物种类繁多,鸟类资源丰富,形成了徐马荒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徐马荒于2013年被纳入江苏省生态红线保护区,2018年其核心区域3.36平方公里纳入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周边区域2020年纳入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
自2015年开始,原西郊镇(现属千垛镇)先后投入资金1500多万元实施退渔还荒、退林还水、退林还荒工程。通过多年来的保护性修复,徐马荒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物物种极大丰富。林中鸟正常有3万只左右,最多可达6万多只,鸟窝随处可见;苇地内水系丰富,河道纵横,河流回环,苇叶碧绿,是天然的生态氧仓。宽广的水域、连片的森林、原始的生态、多样的生物种类,形成了该地域得天独厚的资源,是兴化市规模最大、面积最大的重要湿地保护区。
2020年7月中旬,科研单位对徐马荒湿地开展了湿地植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的初步调查,通过采集正射影像图,初步掌握了区域内部分生态系统与物种的多样性概况。徐马荒湿地主要有“水”“林”“田”三类生态环境要素,其湿地生态系统的主要特点为:兼具陆生与水生动植物类群,生物物种丰富;以河流湿地为主,分布较为集中。区域内底栖动物中河蚬、中华圆田螺等较多;鱼类有鲫、鲤、泥鳅、黄颡(sang)鱼等;乔木主要由杨树、旱柳等树种组成;水生植被以芦苇群系和莲群系为主,伴生物种主要有菱、泽泻、茭白等,其中芦苇群系分布面积最广,是白鹭、夜鹭、牛背鹭等鸟类优良的栖息场所。区域内鸟类主要以留鸟为主,其次为夏候鸟和冬候鸟。此次调查还发现了小白鹭、池鹭、夜鹭等鸟类,绿翅鸭和斑嘴鸭种群数量较大。除此之外,珍稀濒危物种震旦鸦雀也活跃在湿地核心区的芦苇丛中。
下一步,针对区域特征和生态环境优势,徐马荒湿地将重点打造以郊野公园为主体,维护生态平衡的保护型生态安全缓冲区,具体通过实施水质净化、生物多样性保育、郊野公园建设等一系列生态修复工程,进一步提升徐马荒的生态环境承载力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3、我们兴化已经在进行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了,在调查完成后还可以采取哪些保护措施来维持甚至说提升兴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与成效?
答:首先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一个持续性的工作,我们不能仅以完成任务的心态来进行。一是要进行周期性的调查观测,大家已经了解了调查的作用在于明晰兴化市生物多样性状况,而周期性的观测,不仅在不断的完善本底物种状况,同时也可以基于长期数据评估兴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工作成效如何。二是要加强对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查清楚兴化市内珍稀濒危物种的种群数量、分布特征、发展趋势等。三是严控外来入侵物种,根据威胁程度与分布状况分类管控兴化市分布的喜旱莲子草等外来入侵物种。四是实施一批生态修复工程,连通兴化市水系,打造水系保护网络。五是加强执法,严控非法侵占、扰动生态红线等重点保护区域内人为活动,对环境损害事件开展生态损害评估。
4、目前市民都很关注的一个话题,就是河道水域经常有趟螺蛳的渔船,是否合法?
答:这个话题我认为应分开来回答。趟螺蛳的行为,其本身捕捞网具是合法的,网具名称叫“抄网”是捕捞网具12种作业类型中的其中一种捕捞类型。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捕捞应实行捕捞许可制度,也就是说渔业生产者必须在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书的情况下,方可从事渔业捕捞生产活动,如果没有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书属于无证捕捞,也叫非法捕捞。3月5日、11日,我们分别邀请泰州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支队、泰州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兴化市检察院、兴化市公安局和江苏省渔业淡水研究所等部门、单位领导专家,专程针对我市渔民所采用的捕螺工具、捕螺行为和方式进行探讨交流。同时,组织召开了打击非法捕螺“行刑衔接”工作推进会,在推进会上各位领导专家重点围绕捕螺的行为、网具及机器捕螺工具是否合法,是否对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破坏等一系列问题交换了意见。最终,专家认为该捕捞行为对渔业资源没有造成破坏,是否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我们不作评论,只有具有评论资质的专家才有发言权。目前对照相关渔业法律法规其行为没有充分处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