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名城更新护脉 分级制度规避异化
2024年底新晋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兴化,坐拥2处历史文化街区、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23个传统村落,110处文物保护单位、119处不可移动文物、110处历史建筑,加之124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垛田世界“双遗产”,构成了兼具底蕴与特色的名城风貌。当前,推进古城昭阳更新与保护、实现保护与开发利用良性循环,是兴化亟待破解的关键课题,而引入科学系统的分级保护与开发制度,正是守住历史本真、激活古城活力的必然选择,其经验更可为同类历史文化名城提供借鉴。
作为“古城格局+多元遗产”的整体性区域,兴化面临着所有历史文化名城的共性困境:如何平衡历史真实性与开发合理性,如何厘清保护底线与开发边界,如何防范功利化开发对文化本真的消解。实践证明,缺乏分级管控的文旅开发,必然导致保护与开发失衡,最终陷入文化异化的泥潭,这是兴化乃至所有同类名城更新中必须坚决规避的陷阱。
立足兴化资源禀赋,结合国务院批复“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保护”要求,借鉴分级管控核心逻辑,兴化名城更新保护需坚持“整体保护、分级管控、活态传承、适度利用”原则,以资源价值、保护优先级、开发可行性为核心指标,划分三级管控区域,明确各等级保护要求、开发权限与禁止行为,既守牢历史文化底线,又激活古城发展活力,其做法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和面上指导意义。
一级管控(核心保护级),坚守历史本真,杜绝任何形式造假。适用范围涵盖古城核心格局、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如上池斋药店、赵海仙洋楼)、历史文化街区核心区、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等。核心以“绝对保护、最小干预”为准则,严格保留古城街巷肌理与建筑风貌,文物修缮遵循“修旧如旧”原则;仅开展必要的文物修缮与基础设施改造,严禁新增商业设施与人造景观;解说内容经专家审核,精准呈现历史原貌,严禁虚构附会;严格执行“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守牢文化底线。
二级管控(适度更新级),活化文化价值,厘清保护与开发边界。覆盖一级管控区周边50-300米区域、历史文化街区非核心区等衔接区域,以“适度更新、活态活化”为核心。建筑改造贴合历史风貌,兼顾危旧房改造与居民需求;可设置小型公益性文化展示空间,开展非遗展演,适度打造地域文化景观并标注“活化场景非历史原生”;可布局小型文创售卖点与特色民宿,严禁大规模商业开发,杜绝将活化演绎附会为历史真实。
三级管控(配套服务级),完善服务功能,坚持保护优先。适用于二级管控区以外的文旅配套区域,以“服务配套、适度运营”为核心。建设贴合古城风貌的配套设施,兼顾居民生活与游客体验;串联各管控区打造文旅线路,明确区域边界,开展贴合地域文化的市场化运营,杜绝低俗化、同质化开发;严禁宣传虚假历史、破坏核心区域风貌,防范功利化开发消解文化本真。
分级制度落地需强化保障,这也是其可复制推广的关键。成立由历史专家、文物工作者、非遗传承人组成的监督小组,对照法律法规定期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建立群众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鼓励居民与游客参与保护,推动分级制度与传统村落保护、非遗传承深度融合,实现“保护一处、活化一处、传承一处”。
兴化名城的价值,不在于刻意打造的网红景观,而在于其完整的古城格局、厚重的文物底蕴与鲜活的非遗技艺。唯有以分级制度为抓手,明确保护与开发边界,才能实现古城更新与文化保护良性循环,让千年文脉绵延不绝,其分级管控模式更可为同类历史文化名城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实践路径,助力历史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造福后代。
(潘 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