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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指南

2019-05-07 10:38:29 人社局

重要提醒: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业务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即将结束,缴费截止时间为 2019年6月29日,逾期不得补缴。如不及时缴纳,将会影响您的养老、医疗待遇!请及时到兴化农商行、建设银行各网点缴费。

一、参保须知

1、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或市人社局征缴大厅办理参保手续;

2、续保人员:失业后以灵活就业方式续保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或市人社局征缴大厅办理续保手续;

3、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定,参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后不得退保;

4、参保人员在服刑期间不得缴纳社会保险,不计算缴费年限;

5、参保人员应适时登录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查询缴费情况。

       二、二O一八年度(2018年7月- 2019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三、缴费与查询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到兴化农村商业银行或者建设银行各城乡网点柜台缴费、到建设银行开通网银通过建行手机APP缴费、到市人社局缴费窗口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情况可通过注册和登录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查询、通过行政村“德生宝”便民服务终端机(小黄机)查询、到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所查询或者前往市人社局征缴大厅查询。

四、特别提醒

为了您的社会保险能及时缴费、待遇正常享受,以下事项务必请您多留意:

1、养老保险务必于每年7月至次年6月期间缴纳该段时间的保险费,逾期不可补缴。

2、医疗保险按年缴费的,须在每年7月至9月期间缴纳;非按年缴费的,应提前一个月缴纳。停保超过一年的,不可补缴,视为重新参保,执行待遇等待期相关政策。

3、每年6月29日至7月1日三天为年终结转,不可缴纳社保费。

4、缴费时须提供个人编号。新参保人员,参保时由经办机构提供个人编号,已缴费人员可通过缴费票据提供个人编号。

5、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到人社局基金征缴科办理延期缴费手续。

6、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办理完结后,请及时到征缴服务窗口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缴纳一次性费用或申请以在职人员的方式继续按年缴费。     

服务电话:83242506 83253379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6日

兴化农商行及建行网点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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