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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测算应办但尚未申报 退(补)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2020-06-24 17:48:11 兴化日报(数字报)

尊敬的纳税人:

依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需就2019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对照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并多退少补税款。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时间将于本月底结束,请您登录【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查看有关信息并办理。如您无须办理或者已经办理,请忽略本信息。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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