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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已申报年度汇算补税 但尚未缴纳税款纳税人的一封信

2020-06-24 17:48:10 兴化日报(数字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已进行了2019年度综合所得汇算申报,但您的应补税款尚未缴纳。请于本月30日前依法缴纳,避免超期产生税收滞纳金。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祖国建设因您而更精彩!如您已经缴纳,请忽略本信息。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大力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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