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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环评中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2022-04-08 08:44:56

为认真落实泰州市纪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2022年度“清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泰州市生态环境局《泰州市环评中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兴化生态环境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评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根据兴化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制定了《兴化市环评中介服务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坚决整治环评中介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全面净化环评中介服务市场。

 

关于开展环评中介服务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

通    告

 为认真落实泰州市纪委《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2022年度“清风行动”工作方案》(泰纪办发〔2022〕3号)要求,坚决整治环评中介服务领域相关问题,全面净化环评中介服务市场。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评中介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内容

中介服务机构层面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收费无标准、服务无规章等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层面是否存在利用甲方地位,采取利诱、拒付技术服务费、合同约定等手段,要求或者默认环评机构及环境咨询服务机构出具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环评报告等情况;行业监管部门层面是否存在在行政审批、日常执法检查、信访举报查处等过程中,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处罚权,变相推荐、强制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服务等情况。

二、专项治理举报方式

(一)来电举报:12388;

(二)来信举报:泰州市纪委信访室收,邮编:225300;

(三)来访举报:泰州市凤凰路38号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纪检窗口);

(四)网络举报:关注“清廉泰州”公众号,点击“信访举报”栏目。

 

“清廉泰州”公众号

 

泰州市生态环境局

泰州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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