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我市再次下调 失业保险费率
2016-04-06 09:58:10
本报讯 今年4月起,我市再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当前的2%下调为1.5%,即企业负担部分由1.5%下调为1%,个人负担部分仍维持0.5%不变。下调费率后,按照目前最低缴费基数2550元计算,全市每年将减收失业保险费用近1000万元,可适当减轻参保单位的负担。
(人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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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年4月起,我市再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由当前的2%下调为1.5%,即企业负担部分由1.5%下调为1%,个人负担部分仍维持0.5%不变。下调费率后,按照目前最低缴费基数2550元计算,全市每年将减收失业保险费用近1000万元,可适当减轻参保单位的负担。
(人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