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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生态双湖·魅力中堡”摄影大赛的征稿启事

2016-04-18 09:58:24

为进一步放大生态市效益,推动全市生态旅游业快速发展,让人们更多的了解中堡、推介中堡,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拟举办2016“生态双湖·魅力中堡”摄影大赛。

一、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0日—2017年4月9日,为期1年。

二、主办单位

中共兴化市委宣传部  兴化市中堡镇党委、政府

三、承办单位

兴化市文联  兴化市摄影家协会

四、艺术支持单位

江苏省摄影家协会艺术摄影委员会

五、参赛对象

摄影爱好者

六、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向上、格调高雅。作品必须反映中堡镇的生态景色、历史人文,歌颂中堡改革、开放、发展过程中的成就。

2.规格:摄影参赛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只接受电子邮箱报送方式,照片电子文件要求为JPG格式(仅限本人摄影,作品不得合成)。稿件请在电子邮箱内注明投稿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联系电话及作品说明。

3.主、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宣传中堡镇旅游等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版权归中堡镇所有,不再另付稿酬。

4.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5.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评审费,不退稿。

6.截稿时间:2017年4月9日。

七、活动安排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可组团或个人到中堡镇摄影。组团或单独到中堡镇进行摄影的,需要协助的须提前与中堡镇人民政府联系,由中堡镇人民政府视情提供相关服务。

八、评审及展出

1.由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全年分春夏秋冬四个季度进行评选,每季度评选一次,设季度优秀奖10名,前三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500元、300元,其余每名200元。终评对所有作品进行总结评选,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其中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优秀奖若干名),最终获得一等奖的作品给予3000元奖励,二等奖作品奖励人民币2000元,三等奖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优秀奖作品奖励人民币300元(季度优秀奖参加最终作品总评)。

2.颁奖和作品展出时间:2017年5月前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1.凡参加本次活动者,主、承办方均视为作者已同意并遵守以上征稿规定。

2.本次大赛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十、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zbbdr@163.com,联系人:陈  芬,联系电话:办公室 0523-80959013,手机:15996099302。

中共兴化市委宣传部

兴化市中堡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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