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5.12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通告
2016-05-09 11:54:37
5月12日是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分辨警报信号和应急避险能力,检验我市警报设施性能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 定于2016年5月12日上午10:00至10:19在全市范围内(含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泰州医药高新区)统一鸣放防空防灾警报。
警报鸣放次序为:预先警报,鸣响方式为鸣36秒,停24秒,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间隔5分钟后鸣放空袭警报,鸣响方式为鸣6秒,停6秒,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间隔5分钟后鸣放解除警报,鸣响方式为连续鸣长声(时间3分钟)。
警报鸣响期间,请广大市民保持镇定,维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8日
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