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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三届“最美警嫂”的决定

2017-03-27 09:39:30

近年来,全市广大警嫂在实现自身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同时,默默承担家庭的重任,全力支持公安工作。在这些警嫂的身上,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家庭美德。为进一步鼓舞士气、凝聚警心,增进社会各界对民警、民警家庭的理解和支持,推进公安队伍建设,2017年初,市公安局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第三届“最美警嫂”的评选活动。经逐级推荐、评议、审定等程序,现决定,授予下列同志兴化市公安局第三届“最美警嫂”荣誉称号:

一、十佳最美警嫂

刘  栩  姜  华  陆  雯  许晓燕  冯铮铮  

薛  艳  陆  权  刘桂源  王  靓  李闻斌

二、最美警嫂

沙  莎  翟晓前  顾婷婷  征照梅  王  蕾  

马文莉  周媛丽    

希望受表彰的警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一如既往地关心公安工作,支持丈夫在各自的岗位上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市广大民警家属要以她们为榜样,积极倡导和睦、健康、向上的家庭文明新风,支持、督促丈夫做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执法守纪的好民警,为开创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确保全市社会治安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兴化市公安局

2017年3月7日

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