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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海事处 送“法”进景区

2017-05-16 09:01:55

近日,市地方海事处海事人员向本市4个从事水上游览经营活动的旅游景点送达了省政府第114号令,宣传讲解《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的主要条款。

当天上午,海事人员先后来到乌巾荡、千垛菜花、李中水上森林公园、万亩荷塘等4个风景区,送去了40份《安全管理办法》,向各景区有关负责人、安管人员宣讲了《办法》的主要精神,要求各景区按照《办法》的有关条款,将景区水上游览项目的批文、营业执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船舶船员资料等材料在6月1日后向海事处备案,并按照海事处的指导意见完善有关安全管理措施,保障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

(陈  俊 虞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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