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为人先担重任 厚积薄发铸金盾
□新城中心派出所 李丹丹
是盾,就矗立在危险前沿,寸步不退;是剑,就向邪恶扬眉出鞘,绝不姑息。
“忠诚”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灵魂。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贯穿其间的便是“忠诚”二字。忠诚是人民警察的职业信仰与行为标准:在思想上,培养忠诚意识,树立远大理想;在行动上,做到知行合一,永葆忠诚本色。
“为民”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罗瑞卿同志说过:人民警察不要站在群众头上,也不要站在边上,要站在群众当中,作为群众的骨干和核心;要把公安工作建立在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基础上,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因此,要坚持以民为本,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
“公正”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准则。在我国的法治社会进程中,人民公安工作是向人民群众展示社会法治进步的窗口,是法治精神在群众中得以传播和弘扬的重要载体。这就要求人民警察秉公执法,惩恶扬善,恪守追求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廉洁”是人民警察价值观的内在要求。“物必先腐,而后生虫”。没有廉洁基石,忠诚的政治本色难以保持,为民的宗旨理念无法建立,公正执法的职责无从实现。作为维护社会安宁的人民警察,要将“廉洁”镌刻在价值观上,做到克己、慎欲、简朴、奉献。
“奉献”是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深情阐述,再度引起了中华民族对自身光荣、责任、使命的热切关注,激发了中华儿女走向伟大复兴的自觉。人民警察应立足岗位,敢于奉献,万众一心,共谋发展,将个人的无私奉献主动汇入国家的发展洪流中去,推动个人成才之梦与民族复兴之梦共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