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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岗位欢迎你!

2017-06-28 09:00:17

高考志愿填报即将拉开帷幕,根据上级通知精神,今年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考生有了新选择,今年我市列入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共计招收100名定向培养的乡村教师。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是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精神,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

今年兴化市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100人,专业涵盖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历史学、思政教育、物理学、地理科学、生物学、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分别由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京晓庄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淮阴师范学院等6所院校培养,具体招生计划详见江苏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上册(二),文科类P6-8,理科P72-73,音乐P211,美术P197,体育P188。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管理,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培养层次为4年制本科,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执行本二批次最低省控线,定向招生,按志愿填报情况分县(市、区)择优录取。提前批次未被录取的,不影响后续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

凡我市户籍参加2017年高考的考生,均可填报我市乡村教师定向志愿。录取的定向师范生,在入学前与兴化市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定向师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手续,与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培养期间不迁移户口、不变更户籍、不变更专业。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兴化市教育局报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选择到有空编空岗的乡村学校任教。综合成绩按培养院校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毕业时我市组织的定向招聘考试成绩40%方法计算。毕业后,确保到我市乡村学校工作的定向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

定向师范生在读期间,学费、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办法及标准与其他大学生相同。符合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办法的,毕业到岗3年后,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在学期间所缴的学费。我市在省定学费补偿范围内。

服务年限上,定向师范生应在乡村学校任教并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毕业当年及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服务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市域内乡村学校之间流动。

我市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政策咨询联系电话:83242833,8324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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