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卫计委: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保障水乡百姓健康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卫计委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要求,以服务人民健康为宗旨,凝心聚力、扎实工作,通过开展医疗科技创新,强化公共卫生管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推行人才强卫工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行财务集中核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全市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做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我市成功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荣获全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称号,被国家爱卫会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被省政府表彰为“十二五”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2016年,获省血吸虫病消除达标县(市)荣誉称号。2012年,荣获“全省新农村新家庭示范市”称号。2014年,市人医通过三级综合医院评审。原市卫生局党委于2011年被原省卫生厅表彰为“先进基层党委”;原卫生系统于2015年被泰州市委表彰为“泰州市文明行业标兵”;原市卫生局先后5次被原泰州市卫生局评为“综合先进一等奖”;原市卫生局先后于2013年、2014年被兴化市委表彰为“先进党委”;2011年至2015年间,原市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分别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十佳人民满意机关”“十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服务中心工作先进单位”。
深化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实施卫生计生机构改革。2015年7月,撤销市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撤销市妇幼保健所和计划生育指导站,组建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合乡镇卫生计生资源。二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6月,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13年7月,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三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2014年3月、2016年7月,全市9家公立医院分两批全部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2015年,我市医改相关工作在泰州市医改会议上作交流。四是推进基层机构运行机制改革。2011年6月,终止乡镇卫生院“两权分离”承包经营模式,收回经营权,实行公有公营。率先在泰州地区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乡村医生从2012年7月起,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五是统筹推进配套改革。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市四院、人民医院分别于2011年、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全市乡镇(中心)卫生院新建或改扩建业务用房2.4万平方米。建成2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2年,化解乡镇卫生院长期债务1.284亿元。2013年,组建卫生系统信息专网和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局域网,建成数据中心机房,实现了乡镇卫生信息全覆盖。加强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卫工程,卫生人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引导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上挂下联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执行医疗机构核心制度,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活动,加大专科建设力度,推动医疗科技进步,建成省级重点专科建设单位1个,泰州市级重点专科13个,获泰州市科技进步奖34项、兴化市科技进步奖278项。以等级医院创建评审为抓手,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市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级医院,市中医院通过二级甲等医院复核评审,市妇保院创成二级甲等医院,市五院、戴南人民医院创成二级乙等医院。强化中医药网络体系建设,以市中医院为核心、乡镇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为前哨的中医药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公共卫生工作不断加强
积极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努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2015年,荣获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称号。9个卫生院获国家卫计委“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荣誉称号。10个卫生院被省卫计委确认为省示范乡镇卫生院,10个村卫生室被确认为省示范村卫生室。启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组建健康服务团队。“十二五”期间,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86万对,“两癌”筛查9.5万人。全市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排在全省先进行列。
卫生创建取得显著成果
牵头开展城乡卫生创建,2013年通过省级灭鼠、灭蟑、灭蝇先进城市复检验收。全市共建成国家卫生镇2个,省级卫生村39个,泰州市级卫生镇11个,泰州市级卫生村47个。全面完成农村改厕14.8万座工作任务。

计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优质服务工作。组织符合生育条件的已婚育龄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二是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加强人口文化建设,建成省级人口文化基地1个、泰州市文化基地2个、市级文化基地35个。与市文明办等6部门联合评选表彰201户幸福家庭示范户。三是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全市共审核确认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9467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1615人,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5774人,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对象1223人,“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兑现计生惠民资金22026.46万元。四是实施计划生育新政。迅速落实省“单独两孩”政策,对符合单独两孩条件的已婚育龄夫妇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2014年3月28日至2015年底,共为符合城市单独两孩条件的已婚育龄夫妇办理审批材料1217份。
认真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开展生育服务登记,2016年,全市受理批准再生育申请材料190对,二孩生育服务登记6435对。

王振义院士在兴化市人民医院指导工作。

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到兴化调研指导中医工作。

省卫计委党组成员朱岷来兴督查。

国家卫计委基层卫生司副司长诸宏明等一行3人到茅山卫生院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