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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浓雾天气 水上安全监管

2018-01-23 09:59:44

1月16日凌晨,气象台发布大雾橙色预警,水上能见度不足200米,严重影响船舶航行安全。为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市地方海事处及时启动浓雾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应对。

预警预控及时。利用电话、短信平台、微信、LED电子屏,发布大雾预警信息,提醒各船舶公司及相关单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在恶劣天气下不得冒险航行、作业。

现场重点巡查。结合视频监控,出动3艘海巡艇,加大对城区主航道、垛田砂石市场、乡镇渡口、油田码头、水工作业区等重点水域的安全巡查力度,通过甚高频向周围船舶发布停航信息,严禁船舶冒雾航行,严厉查处违章冒雾航行的农用船。

强化渡口管理。电话通知渡口所在地的乡镇、村委会,加强渡口安全管理;加强对渡工的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违章渡运行为,浓雾未散时,一律禁止渡运。

加强值班制度。加强“12395”值班制度;做好消防、救生、防滑防冻等安全措施;海事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车、艇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郝春耀 张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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