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有风险 签字需谨慎
“我什么都不知道,他让我签个名字,我就签了,怎么突然我就成老赖了呢?”在执行现场,杨某情绪激动地辩解。近日,兴化法院执行法官付庭许带领执行干警放弃午休时间,前往被执行人杨某所经营的商铺,将措手不及的杨某碰个正着。
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15年11月25日,兴化农商行与包括杨某等6人签订了一份最高额个人担保借款合同,自愿为夏某借贷的30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责任保证。合同履行期间,夏某全家外出失联。
杨某告诉执行法官:“夏某跟我说,只要我签个字即可,与我没有关系,并且向我出具了承诺书,将其房产抵押给我。我碍于情面才去银行签了字。”
付庭许听完啼笑皆非,“杨姐,您是成年人,怎么能随随便便地给人签字,这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啊!”随后付庭许耐心地给她普及法律知识,并阐明其要担负的法律义务与责任。
杨某听完无比懊悔,为时已晚。杨某最终同意先履行部分款项,并写下承诺书承诺其将在规定时间内还清余款。
(熊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