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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办构建“六位一体”河湖管理监督体系

2018-07-11 09:39:50 兴化日报(数字报)

本报讯(通讯员 周广学 记者 向 东)我市河湖密布,水域面积627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26.2%,河长制工作推进困难多、任务重。市河长办创新建立“六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确保有效管护河道。

发动社会群众监督。市河长办积极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河湖保护的实际行动中,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全市各乡镇邀请社会监督员400多名,分别发放聘用证书。

加强舆论媒体监督。在每个乡镇、自然村设立宣传标语、横幅标牌,让河长制工作深入人心。通过媒体曝光河湖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不想违、不敢违的态势。通过报纸、简报宣传正面典型,形成良好的护河管湖氛围。通过各级媒体的舆论监督,现已整改各类问题56个。

邀请人大政协监督。市河长办聘请7名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6名非党人士担任河泊湖荡特邀监督员,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落实。市人大、政协的领导分别担任市级河(湖)长,他们把分管河道当成自己的“责任田”,积极履职,定期巡河,及时反馈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也分别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特邀监督员。

联合纪检监察监督。为有效提高乡、村级河长的认识,市河长办联合市纪检监察部门制定下发《兴化市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通过纪检监察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尽责的河长进行诫勉谈话、警告。

认真考核评比监督。市河长办研究制定《兴化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和《兴化市乡镇河长考核办法》,专门成立考核科,对乡镇进行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结合“六项行动”的开展,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对乡镇河长办、河长考核打分、评比,并将考核结果通过河长制工作简报反馈到各乡镇河长办,年终对各个乡镇综合验收、评比。考核优的乡镇予以奖励,排名靠后的乡镇跟踪督查,限期整改。

狠抓奖惩问责监督。依照《兴化市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失职不尽责的河长办、河长,坚决追责问责。目前已有5个乡镇受到通报批评,8个事项进行整改,26人被问责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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