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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01-09 10:15:36 兴化日报(数字报)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7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方捷代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2018年政府工作的总结和2019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六个高质量”为追求,以打好“三大攻坚战”为抓手,系统化推进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打造“四大生态”,努力用高质量发展的新变化新成绩向建国70周年献礼。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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