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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01-09 10:15:31 兴化日报(数字报)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7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吉天鹏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结和2019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两个机关”的职能定位,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市有机统一,不断创新履职方式,提高履职效能,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推进法治中的重要作用,为加快推进我市民主法治进程、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建设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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