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01-09 10:15:30
兴化日报(数字报)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7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张伟院长所作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2018年市人民法院工作的总结和2019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在中共兴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建设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5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