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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和信息产业 投资引导基金实效运作的议案

2019-01-09 10:16:00 兴化日报(数字报)

□领衔代表 时育龙

案由: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及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2016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兴化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兴政发[2016]103号),明确了产业基金规模及资金来源、组织架构、运作原则、风险控制等8个内容。2016年12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重新明确兴化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机构的请示》(兴财工贸[2016]47号),经市领导同意,明确由新成立的兴化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代行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管理职责和职能,具体负责产业基金的管理和运营。2017年4月,市政府办印发了《兴化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监管领导小组》和《兴化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细则》,产业引导基金正式运作。

案据:据了解,截至目前,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还没有有效开展业务。主要原因有:1.尽管财政局已出资5000万元,但应由金融资本、政府融资平台或社会资本出资的1.5亿元并没有完全筹集到位;2.相关部门在推进该项工作时缺乏相应的工作机制;3.在新的形势之下,融资的组成还存在一定的政策规范问题。

方案:为此,我们建议市相关部门本着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为企业解难题的目的,高度重视兴化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效运作问题。一是加强领导,搭建班子,尽快将相关措施着实到位;二是将2亿元产业基金规模尽快筹集到位;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去先进地区学习产业基金运作经验,建立合理的考评机制,形成符合兴化实情的运作方法;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储备项目库,依据实施细则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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