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河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朱 莲)2月28日上午,我市召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关于2019年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部署下一阶段河长制工作。
据了解,《关于2019年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是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为纲领,以水利部印发的《关于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制订的。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关于2019年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部分重要市级河道管护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此外,会议还从考核对象、考核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方式、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讨论了《2019年兴化市乡镇河长制考核办法》相关内容。
市委副书记葛志晖指出,水是兴化的灵魂和特色,做好河长制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对推进我市水系统治理和打造生态经济示范区具有重要作用。他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对2018年河长制工作开展一次“回头看”,对存在问题的破解,要在2019年河长制工作举措中有所体现。要突出系统治理,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考核奖惩,不断提升河湖环境治理水平。要以市河长办为牵头部门,从结构和内容两方面,对《关于2019年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尤其是制定2019年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时要具体化,工作措施要明细化,充分体现方案的可行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要充分调动各层各级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抓好突出问题的整改,做细做实做好河长制工作。
副市长刘汉梅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