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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河长制主体责任 限期整改“三乱”问题

2019-05-23 08:42:05 兴化日报(数字报)

史立军来兴督查河湖“三乱”整治工作时要求

落实河长制主体责任 限期整改“三乱”问题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朱 莲 张娈鸾)5月22日上午,泰州市市长史立军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来到我市垛田街道、陈堡镇、周庄镇,以“四不两直”的形式督查部分河道“三乱”整治工作。史立军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落实河长制主体责任,将巡查发现的河湖“三乱”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以良好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开展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是对在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排等侵害河湖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危害河湖生态健康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

“目前河道整治开展了哪些工作,是否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长效机制?”每到一处,史立军都详细了解河长制责任落实情况、退圩还湖进展情况及河湖“三乱”问题整改情况。史立军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河湖“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推进生态河湖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目标意识,落实“一河一策”,建立完善科学有序、执法监管严格高效的河湖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解决河湖“三乱”问题。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执行河湖长制,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遵循规律、科学系统地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尤其是要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将巡河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以良好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泰州市副市长陈明冠、我市市委书记李卫国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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