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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中对全体初三学生家长的几点提醒

2019-07-05 09:25:17 兴化日报(数字报)

各初三学生家长:

泰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至6月29日全部结束,被高中学校录取学生的注册报名已陆续开始。今年江苏省纪委和省教育厅联合专项治理教育领域不规范招生行为,包括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政策严,要求高。在高中志愿填报和录取过程中,我局已按上级要求及时将相关政策宣传到所有初中、高中学校,并通过初中学校宣传到所有初三学生和家长。为防止我市高中学校在招生中出现违规行为,防止家长在对政策不清楚的情况下上当受骗,引发不必要的民事纠纷和经济损失,导致今后出现各种隐患,现按上级要求,再次就今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对全市所有家长作如下提醒:

1.普通高中招生在泰州市招办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执行录取、公示、学籍确认三同步,一旦被录取、公示,学籍随之建立。我省从2018年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执行新高考方案,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是高考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苏招委〔2019〕2号文件精神,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在学籍所在校客观记录,真实反映。无普通高中学籍或者人籍不一致将无法登陆上传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影响今后高考报名和高校录取。

2.?为严格执行省市招生纪律,我局已一再重申“三不”要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必须只能按照泰州教育局公布的录取名册接受学生报名注册,不得私自招收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私自招收空档生(即虽达线但未填志愿或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得私自招收线下生(即今年我市中考486分以下的学生)。未经泰州市教育局批准,各学校私自招收的外校学生、空档生和线下生无法取得普通高中学籍,也就无法享受普高学生应享有的权利,更是无法进入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台,从而影响今后高考报名和高校录取。

3.?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也是在泰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进行,泰州市内外任何未经有权部门审批和公布招生计划的学校无资质招生(参考泰州市教育局公布的《2019年中考招生指南》),如家长听信虚假宣传极易上当受骗,引发后患。

我局再次提醒,凡被泰州市教育局公布录取的所有初三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各类录取学校注册报到,未被公示录取的学生可以谨慎选择到有招生资质、符合招生录取程序的中专、技工等学校注册报到。如因普通高中录取后学生未注册报到,学生私自到非录取学校注册报到,或是空档生和线下生私自到普通高中注册报到,今后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家长和违规学校承担。

高中招生咨询电话:0523-3242812(基教科)0523-3242845(招生办)。

 

兴化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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