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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复垦成农田到底该不该继续交承包费?

2020-09-04 18:40:06

  新垛镇朱彭三庄(原水产村)村民汪国友,向《兴化头条》反映:

他原在水产村有块3亩面积的鱼塘和旁边一块荒地,2018年之前是养鱼和养蟹,后效益不好,在上报新垛镇国土所同意下,国土所把3亩鱼塘连同旁边的荒地一块复垦成良田计5亩,复垦补助资金全部由市里通过镇里打给村集体(具体金额不清楚),其中村补助其损失6000元,复垦成农田的这5亩地由他来种植粮食。2020年春,这块原来是3亩鱼塘(现是农田)三年承包期到期。现在村里要求他,如果要种这5亩田,必须继续缴纳原鱼塘的三年承包费用2000元(合同三年一签),村里每天电话催他不停,还上门讨要,他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这笔承包费最近已上缴村集体。


就此,记者采访了村里相关干部,朱彭三庄水产责任区村干部汪国怀说:“这里5亩农田原来有三亩鱼塘,现在要种植良田,仍须缴三年鱼塘承包费。”
但他心里想不通说道:“不知道这是哪条法律规定,鱼塘被镇里复垦成农田,村里已经得到补偿,反而要他继续缴纳没有鱼塘面积的承包费。有没有相关部门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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