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行政 建设法治政府
□姚群印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党运用法治方式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显著增强”。乡镇党委、政府肩负着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要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需要,依法履职尽责,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现就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并结合本人工作实践形成的思考,谈些粗浅体会。
一、在法治建设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认可
近年来,戴南镇党委、政府始终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大脑、指导实践,在法治轨道开展工作,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以实际行动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崇德向善、遵法守法,不断朝着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迈进。
二、在依法行政中,直面阻碍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问题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随着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职能权责梳理更加细化、边界更加明确,行政管理逐步走上了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法治轨道。在肯定取得显著成果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实际工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制约了依法行政的深入推进,阻碍了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进程。具体表现为:
(一)部分法律法规条例的调整未能及时、准确的跟上社会发展和群众意愿的变化,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依然存在,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时有发生。
(二)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多,存在多头执法、权力交叉重叠冲突,浮在上面发号施令的多,深入基层担当作为的少,致使有执法权的“看不到”,看到的又无“执法权”。一些部门将经济利益作为执法导向,执法人员以“罚”代法,“执法趋利”“选择式”“钓鱼式”执法行为尚未根除。
(三)一些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有的“谈法治时滔滔不绝,做决策时权力滔滔”,有的“只重纸上制度建设、不重具体行动的落实”,甚至将法治错误地理解为依法治“民”、依法治“人”,而不是依法治“官”,更不是依法治“权”。
(四)极少数干部对“权大于法”一直情有独钟,在个别问题上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方面在曝光干部腐败案件中集中反映出来。
三、在基层治理中,强化法治教育和权力制约监督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继续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落实好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逐步建立“权力清单”乃至“负面清单”制度,做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公民和法人法无禁止即可为,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更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强化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才能更好地保障各项基层基础工作的开展,增强民生福址。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要坚持举旗定向,夯实行政执法基础。要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编制领导班子法治建设的职责清单,配齐配强综合行政执法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等,制定相关政策和建立严密规范的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从根本上促使各级干部和公务人员依法行政、审慎决策,从制度层面确保行政执法根基的夯实,有效提高监察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
二要强化制度建设,明确法治建设责任。依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创新发展,推动形成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围绕协调发展,助推整体发展战略;围绕绿色发展,用法治呵护自然环境;围绕开放发展,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围绕共享发展,依法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围绕安全发展,防范安全隐患。依法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健全法律制度体系和实施体系,维护法治权威;加快推进辖区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努力防控化解各类矛盾风险;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促进共同富裕,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立足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
三要加强自身建设,严把执法队伍关卡。一是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对徇私枉法、执法犯法、欺压百姓的“害群之马”,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二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在现代法治理念中,规范政府权力、限制公共权力是最重要的内容。对重大执法行为,都要进行法制审核,先批后执法,尽可能避免政府的不当执法行为。三是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限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制定详细具体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和操作准则,统一执法标准,减少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
(作者系戴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