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骑电动车随意变道酿事故,担全责
本报讯(通讯员 葛明才 全媒体记者 冯兆宽)12月3日,我市一男子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随意变道,结果酿发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当日上午,市民管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沿市区红星中路由北向南行驶,其间随意穿插正在等待红绿灯车辆之间的空隙,并向左侧道路变道行驶,在疏于观察后方来车的情况下,结果与左侧顾某正常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剐蹭,致机动车受损。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一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经现场勘察,调取电子监控录像以及双方当事人陈述,民警当场制作了简易程序事故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管某因随意变道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顾某无责。管某对认定无异议。
在本起事故当中,幸好顾某驾驶的机动车速度不是很快且及时向左侧急打方向并采取了制动措施,故管某的身体并无大碍。管某在导致车辆剐蹭后发生交通事故,不仅自己受轻微伤,还赔偿了机动车车主顾某的车损计人民币400元,为自己的“任性”买了单,真是悔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