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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01-14 09:38:46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3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钱惠彬代理院长所作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市人民法院五年工作的总结和今后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中共兴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改革思维、务实举措推动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痛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司法工作中的获得感,为绘就生态品质优良、生态经济活跃的新时代鱼米之乡美丽画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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