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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家庭共济”惠及众多参保人员

2022-02-23 09:04:10

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可让家人共享——

医保“家庭共济”惠及众多参保人员

本报讯(通讯员 钱网林)家庭成员中,有人医保账户余额“绰绰有余”用不到,有人却因“余额不足”不够用,看病就医需自掏腰包。如何消弭、平衡这一“落差”?市民钱先生如今就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实现了家庭成员之间的“取长补短”,有效减轻了家庭的医疗负担和现金支出。

钱先生医保卡个人账户平时用得不多,历年的余额近3万元。他的家属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的职工医保,以前需要自己掏钱缴纳职工医保参保费用。听说出台了个人“家庭共济”的惠民政策,在医保局征缴窗口办理了个人账户共济手续后,前不久,钱先生凭家属缴费发票全额报销了4998元,这些钱从其个人账户中抵扣。不到20个工作日,报销费用打到他的医保卡银行账户中。前段时间,他的家属因医保卡被封锁,门诊就诊暂时用不了,需自已支付现金。凭就诊发票,钱先生再次用他的医保卡为家属报销了287.32元。

市医保局推出的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将更多医保改革成果惠及群众。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既可确保用于就医的“医保”属性不变,也可有效规避医保资金沉淀,减少个人现金支出,实现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同时也使医保卡持有人更好地履行对家庭其他成员的相互扶持、赡养或抚养等责任与义务,契合参保人的福祉诉求。

根据相关惠民政策,市医保局拓展个人账户支付5类费用,同时探索开展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拓展的个人账户支付5类费用为:个人账户资金4000元以上部分,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家庭成员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资金4000元以上部分,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家庭成员购买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了分期缴费协议的困难人员,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分期缴纳退休医保一次性费用;应由个人承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符合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可用于支付的费用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长期护理保险、门诊统筹、职工补充保险等个人缴费部分和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相关费用,以及个人账户拓展的5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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