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阅读 详情

口口相传“信誉”成陷阱 千万余元养老钱被挥霍

2022-07-06 09:00:19

日前,兴化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在20年间向161名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近1090万元,造成经济损失1020多万元。

2000年,沈某想做一些小生意,但是家里没有资金支持,自己经营的小商店也只能勉强维持生计,于是他心生一计,让村里的老人把养老钱存在他的小店,利息比银行要高出许多。

经过沈某的一番筹谋以及自身的良好信用,原本半信半疑的老人纷纷把钱存到其小店,老人们只需定期拿回沈某承诺的高额利息就可以维持生计。就这样,沈某的“事业”经过老人们的口口相传获得了成功,越来越多的村民把钱存在他这里,这项“事业”一干就是十几年。

转眼,沈某的儿子小军逐渐长大成人,大学毕业之后留在了大城市,为了给小军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沈某用村民的存款给儿子买了房子,还给一大笔钱做生意。

缺乏经验的小军生意越做越亏,沈某只能源源不断的为其填补窟窿。慢慢的,沈某的“金库”被掏空了,当有村民急需用钱来取本金时,走投无路的沈某只能拆了东墙补西墙。

一些村民听说情况不妙,担心自己的钱要不回来,就找沈某取钱,取钱的人多了,沈某已经没有“墙”可拆了,便到公安机关自首,承认自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同时表示已无力偿还其他村民的钱。

2000年至2020年8月间,被告人沈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以其经营的商店进货为由,以4%至15%不等的年息为诱饵,向161名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0897496元,返还本金计人民币252400元,已支付利息计人民币429780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21531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沈某违反国家金融法律法规,以“口口相传”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据统计,本案已查明的161名被害人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占比90%以上,他们存在沈某小店的存款是辛苦了一辈子积攒的养老钱,就这么稀里糊涂的给了沈某,被沈家父子挥霍一空。

法官提醒:老年人在处置个人钱财和重要财物时一定要多与子女沟通,让子女帮忙辨别事情的真伪、对错,同时要警惕个人、公司以各种名义吸收存款的行为,要注意他们发出的“烟雾弹”、盛出的“迷魂汤”,凡事都要多思、多问,捂好自己的“钱袋子”,避免财产损失。

通讯员 赵倩芸

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