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交警与辍学少年的铮铮“约定”
一名13岁的少年,本应在学校好好读书,但他没有,却违法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行驶在送货的路上。一天,他被我市交警拦了下来,由此演绎了一段感人的助学故事——
一名交警与辍学少年的铮铮“约定”

□通讯员 侯峰钟 欣交轩 全媒体记者 冯兆宽
13岁的少年刘某,本应是在校园里读书的年龄。一天,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辅警在辖区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整治时,这名看上去十分稚嫩的少年映入了交警的眼帘,他小小年纪,竟然驾驶一辆装了一车“木工板”的电动三轮车行驶在道路上……他还是个孩子,不但没有在校园读书,还违法驾驶电动三轮车……细心的民警经过详细询问,由此演绎了一段感人的故事。
失学少年违法驾车被查
7月12日上午10时许,烈日炎炎,气温高达38摄氏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时,指导员曹桂国及同事们在不远处便觉察到一辆电动三轮车,是由一名长相稚嫩的未成年人驾驶的,车上还装满了“木工板”等货物,而且没有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人员随即示意驾驶人将车子靠边依法接受检查。
经询问,年龄不大的刘某起初不仅拒不配合、接受民警的调查教育,一味地躲避、排斥、抵触,进而大声哭喊,情绪暴躁……见此情景,附近围观且有熟悉他家情况的群众主动打电话联系其父亲。孩子的父亲到达现场后,民警了解到,小男孩叫刘某,今年刚刚13岁,平时在家里就不太听话,加之其母亲又不经常在身边,家庭经济也不宽裕,初一年级上学期上了一段时间,这孩子就不肯读书,不去上学了。
“所在学校领导、老师先后多次登门做孩子工作,希望他重返校园,但最终未能‘如愿’……”孩子的父亲介绍道。万般无奈,其父觉得孩子在家闲着也是闲着,自己也愿意,就让他开一辆电动三轮车帮自己送送货。
循循善诱开展普法教育
“孩子还小,不能就这样‘颓废’了!”得知情况后,指导员曹桂国不仅没有责怪他,而是耐心地告知并建议其父亲,法律规定孩子未满16周岁之前是不具备驾驶电动车资格的,更不能驾驶电动三轮车送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作为家长、监护人,有责任、有义务,为了他人和孩子自身的安全,一定要做好对孩子的监管工作,同时要注重对孩子教育过程的方式方法,嘱咐他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初中阶段的‘控辍保学’责任,避免适龄少年因厌学、缺少关爱等因素而失学。”曹桂国叮嘱道。
大热的天,曹桂国尽管一身汗水,但他依然耐心细致地做父子俩的思想工作,并买来了饮用水,前后与父子俩沟通了30多分钟。最终,小男孩终于答应继续去上学,家长也表示只要孩子愿意继续上学,一定会克服困难,尽力为孩子提供条件完成学业。曹指导员在现场表示,如有困难,他可为孩子尽力提供帮助和便利,并留下联系方式,同时留下了一个铮铮的“约定”。
履行约定助其重返校园
曹桂国所在的基层交警队离家有50多公里。回到单位后,在忙碌地处理日常工作的同时,他并没有忘记与孩子的“约定”与承诺,并将小男孩复学的事一直挂在心上。通过沟通,曹指了解到孩子的初一课本已经找不到了,于是,在经过多方打听后,曹桂国自己出钱在网上购买了初一上学期的语数外等书籍、教材……
一晃10天过去了。7月23日,曹指导员与同事一起将购买的书本资料送到刘某租住房的家中,苦口婆心地鼓励孩子在暑期内,好好预习功课,一定要继续就学……孩子听了曹叔叔的话,连连点头,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并与他成了好朋友。曹桂国表示将继续对其提供在能力范围内的资助。
转眼间一个月过去了。开学在即,曹指导员生怕孩子“变卦”,于8月17日又为其购买了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并带上他及家长与相关校领导沟通,领导们当即表示会考虑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该同学减免学费。曹指导员也表示对孩子后续就学继续给予关心、关注。此举让刘某父子及家人感动不已,只要开学通知一下来,他们一定带孩子到校报名。
(文中当事学生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