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甸甸的议案建议背后的故事
□ 沙安勤
岁月流转,自2008年有幸当选为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以来,作为人大代表履职至今已有十多个年头。回忆过往,历历在目,这段时光,也是我人生中最充实、最难忘的时光。从乡村振兴到生态保护,从急难愁盼到民生保障……作为一名江苏省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我提交的每一份议案建议都是经过实地调研,审慎严谨、求深求实,为人民发声。
2013年初,我成功当选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在前期调研走访中,我发现新农村建设中村级路灯照明电费支出较大,供电部门按照营业性电费标准每度0.882元来收取,而农村居民用电电价只有每度0.528元,增加了村级集体和农民的经济负担。于是,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针对基层农村干群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我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关于农村路灯照明电价应享受优惠政策的建议》。很快,省物价局有了答复:收费标准是国家定的,请向上反映。建议要办成才是好建议,我没有放弃,在第二次会议上再次提交了这份建议。经过坚持不懈努力,2015年5月4日,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明确农村路灯电价执行政策的通知》(苏价工〔2015〕143号)相关文件。文件中规定:为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道路亮化工程发挥效应,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自2015年6月1日起,对由村委会(农村社区)及村内其他组织、单位、个人承担的村庄内公用路灯照明电价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这一举措大大降低了农村路灯照明电费收费标准,减轻了基层经济负担,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
2018年初,我再次当选为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这是人民对我的肯定和重托,更是激励和鞭策。作为长期与土壤打交道的农技人员,我深知土壤污染形势的严峻。土壤改良周期长、成本高、见效慢,农民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弱,必须依靠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支持,完善监管体制和考核机制,严格控制新增污染,逐步推动重点区域的治理和修复工作,才能打赢这场土壤环境治理和修复的“持久战”“攻坚战”。于是,在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我领衔提交《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土壤修复治理的议案》。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44件议案,只有7件被主席团确定为正式议案,其中就有这一件。同时,该建议还被省人大常委会表彰为优秀代表建议。
省委、省政府将江淮生态经济区列为重点发展区域,前景令人憧憬,可是发展生态经济在思想认识、考核机制、建设资金、专业人才等方面还有不少阻碍亟须破除。生态经济项目投入大,回报周期长,限制工业项目落户必然导致发展增速、经济总量、投资规模等考核指标达不到期望值,很多人都有抵触情绪,不把思想统一、机制理顺,生态经济实现起来还有难度。经过认真调研和思考,我分析了江淮生态经济区内各地的发展现状和制约因素,就如何务实推进江淮生态经济区建设协调平衡发展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建立生态经济区发展保障机制的建议》。该建议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认为很受启发,已着手从规划编制、管理体制、宣传发动、考核导向、人才培养、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等方面落实落细,全力服务、支持和保障江淮生态经济区发展建设。
代表议案建议承载着民意,蕴含着民智,凝聚着民心。办好代表建议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的重要途径。任本届省人大代表5年来,我步履不停,领衔或与他人在阜兴泰高速、兴化市全域饮用长江水、盐泰锡常宜城际铁路、高兴东高速、江淮生态经济区发展保障机制等方面先后提出大会议案、建议53条。
代表议案建议“由小见大”,从人民呼声中来,从社会发展的脉络中来;也是“由大到小”,一件件办结的代表议案建议转化为国家层面的法律和政策,更能解决人民群众所期所盼的问题,服务民生、助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