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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驾”人员再次驾车上路 罚款1000拘留三日

2024-10-14 11:11:05

本报讯(通讯员 朱昌旺 欣交轩 全媒体记者 冯兆宽)张某在明知自己今年5月因醉酒驾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简称“失驾”人员),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仍然驾驶小型轿车上路行驶……近日,张某被我市警方予以行政拘留三日,罚款1000元。

当天傍晚,张某准备出门购物,一开始他没多想,便驾驶自己的小型轿车,从居住的小区南大门出发上了道路。但当其行驶了约一公里时,他突然想起自己的驾驶证不久前被吊销了,不能驾驶机动车……于是,他在途经英武路时,便从小区的西大门将车子又开回了家。

殊不知,张某的这一违法行为,已经被公安相关系统抓拍并记录在案。交警通过相关平台进行数据分析比对时,发现“失驾”人员张某所驾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轨迹,并随即与张某取得了联系。接到电话后,张某主动到交警大队投案,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了自己的驾驶证被吊销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民警在对张某开展进一步询问后得知,其在失去驾驶资格后,仍抱有侥幸心理,也就是唯一一次开车上道路行驶,没想到被警方查获,张某为此感到十分懊恼和后悔。随后,张某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三日,同时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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