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探索涉企纠纷分类化解“最优解”
本报讯 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更高的期待。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积极融入涉企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联动解纷机制、探索涉企矛盾纠纷分类化解“最优解”,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共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同心圆,共建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2024年以来,成功化解涉企纠纷376件。
侵权纠纷:及时介入 稳控事态 恢复企业生产经营秩序
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各种风险,意外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侵权纠纷如何处理常常是企业头疼的难题,特别是被侵权人可能选择通过阻碍正常生产等方式引起企业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从而满足自己提出的诉求。调解员处理此类案件往往抓住“早”这一关键,即早介入、早稳控、早化解。
日前,江苏某能源工程技术公司施工时管道冒浆导致李某养殖水产品大量死亡,发生的侵权纠纷。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这起因管道施工导致水产品大量死亡的侵权纠纷快速化解,李某得到相应赔偿,工程恢复施工。
合同纠纷:合理劝导 修复关系 助力小微企业“起死回生”
“调解给了我重振旗鼓的机会。如果不是分期偿还让我喘口气,企业可能早就垮掉了,也等不到市场好的时候。”企业主郑某感慨说道。
生产经营纠纷是商事主体之间最常见的纠纷类型,妥善化解此类纠纷,调解员从修复商业合作关系的角度出发,寻求利益均衡点,积极推动调解,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继续合作。
在调解一件建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临城街道调委会调解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存在长期业务往来,为避免矛盾持续激化、切实修复出现裂痕的合作关系,结合被申请人经营困难的现实情况,协调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双方最终握手言和,合作得以继续。
在调解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时,大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殷稳生、于根洋基于企业已和村集体友好合作四年、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的事实,通过充分释法说理为企业主算好“经济账”“成本账”“声誉账”三本账,同时与村委会、村民代表沟通,告知肯定会保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最终协调出合理付款期限,化解矛盾纠纷。
劳动争议:以法明理 以情化解 实现劳资双方利益平衡
劳务合同纠纷和劳动争议同样是涉企矛盾纠纷集中的领域,也是劳动者和企业经营者关心的重点领域;如何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和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兼顾与平衡,是调解实战中的热点和难点。
谈到如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市劳动争议调委会调解员徐凤华介绍:“调解劳动争议案件最重要的是明确劳动者与企业究竟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在此基础上再谈调解。”通过“准确定性—查明事实—释法明理—协调利益”的方法,兴化市劳动纠纷调委会年均化解劳动争议纠纷200余件,同时注重在调解中普法,劝导企业规范用工流程、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保险。
临城街道调委会在多年涉企调解中也有心得:调解要立足服务园区企业和职工的角度,以依法维护双方权益为出发点,畅通双方当事人表达诉求的法律途径,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工伤或者不构成工伤的死亡纠纷案件中,死者或伤者家属可能通过过激的行为引起公司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从而满足自己提出的诉求。这样的想法和行为在调解中屡见不鲜,一定要通过教育来让当事人理清事实,同时,要善于动员多个部门的力量参与协调,依法拟定合理的调解方案,促使矛盾化解。
(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