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是违法行为
本报讯(通讯员 翟源 潘雅婷 刘小涛)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既脏了环境,也丢了文明。市交通运输部门温馨提示: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设置障碍都属于违法行为。
3月5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开展日常道路巡查时,发现在县道X312公路边堆放一处建筑垃圾,阻碍车辆通行,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通过走访沿线村调查了解得知,该处垃圾为附近村民擅自倾倒。执法人员找到当事人对其进行宣传教育,指出该行为已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并详细解释了路边违规堆放物品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村民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行为,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对该处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运和转移。
考虑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及时消除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公路路产损坏、交通拥堵或引发交通事故等危害后果,系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戴南执法中队负责人表示,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倾倒垃圾,破坏路产路权,妨碍车辆、人员正常通行,影响公路畅通,存在安全隐患。道路交通安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切勿因一时侥幸,危害公共安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聚焦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同时加强公路保护宣传,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营造畅、安、舒、美的道路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