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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整治行动

2025-05-19 10:34:09

本报讯(通讯员 昌旺 新浩 焦轩 全媒体记者 冯兆宽)近日,市公安局根据《关于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的工作部署,自5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

5月10日是整治行动第一天,该局组织交警大队、巡特警大队以及各派出所警力,并联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在城区主要道路和戴南、千垛、钓鱼、戴窑、安丰、大垛等乡镇全方位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整治宣传活动。

重点查处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民警、辅警采取严格执法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车辆予以处罚。同时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宣讲各类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风险隐患,普及交通安全相关知识,引导驾驶员自觉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与此同时,该局车管所联合市场监督、消防救援等部门对电动三、四轮车销售门店进行检查,重点查看产品合格证书、3C认证情况。提醒商家不销售“非标”电动车,不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对电动摩托车要主动履行告知义务,签订车辆属性告知书,告知驾驶人要办理号牌并申领驾驶证,否则不得上道路行驶。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警力200余人,依法处罚各类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180余起,签订相关承诺书171人次,引导驾驶人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电动三、四轮车违法整治和监管的力度,强化执法和宣传警示引导工作,引导广大市民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为营造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共同努力。”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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