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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侥幸驾报废车上路 一男子被吊销驾照并罚款两千

2025-09-22 08:57:57

本报讯(通讯员朱昌旺 欣交轩 全媒体记者 冯兆宽)我市市民冯某罔顾交通安全,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小型汽车违法上路,被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民警当场查获。

近日,市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在对苏E8D×××小型车辆进行分析研判时发现,该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均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已符合强制报废标准,指挥中心随即发出预警。

接到预警指令后,开发区中队迅速部署警力,对该车辆近一个月的行驶轨迹展开细致摸排。然而,冯某为躲避查处,可谓费尽心机。驾车时佩戴口罩、用遮阳板遮挡面部、给挡风玻璃贴深色车膜,甚至登记的联系方式也是空号。这一系列举动使得交管部门多次蹲守均无功而返,始终未能发现该车踪迹。

8月29日上午,民警通过相关平台巡查路面时,敏锐地捕捉到该车于28日夜间驶入市区某居民小区。民警当即组织民、辅警对该小区展开地毯式排查,30分钟后便锁定了车辆的停放位置。随后,民警走访小区居民,很快找到了车主冯某的住处。面对民警的询问,冯某对自己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冯某交代,这辆车是他2012年在苏州昆山购置并上牌的,2019年3月检验到期后,就一直未按规定进行检验。之后,他辗转安徽、宁夏等地经商,将车留在兴化。今年7月,他对车辆进行整修后,便频繁驾车往返于城区和乡镇老家之间。

冯某坦言,自己曾找人帮忙年检,但由于车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合格标志,相关平台已显示车辆处于“报废”状态,依法应被收缴并强制报废。一个多月来,他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甚至错误地认为即便被抓,大不了就是多罚点钱。

9月10日,公安交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涉事车辆实施强制报废,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处以两千元罚款。冯某需在两年后重新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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